独酌林下

这里写的都是些顺手涂鸦不负责任没有深思熟虑过比较短但又比微博长的东东@阿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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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冬尽头

1、

雪仍然在下,还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很快就被掩埋在茫茫一片的白色中,连空气中都不曾残留下一丝的血腥味。

巴伦像其他人一样柱着长剑倚在树干上,但他并没有闭上眼休息。抬着头望着空中一直在飘落的雪片,他记忆中的天空一直是这种情景。

他的老仆人,那个瞎了一只眼整天坐在壁炉前喃喃自语的阿尔弗雷德对他说,这场雪已经下了二十三年,从他出世那年到现在,比历史上记载的任何一场雪都要长久。

巴伦关于夏天的所有印象都源自于羊毛书上那粗糙的插画,画面上阳光比眼前的雪还要刺眼。

一场二十三年的大雪带来不仅是土地上农作物的全部消失,还有北境长城的坍塌。

巴伦还记得那是五年前的事,那年的雪连早已经习惯了北境子民也觉得惊诧惶恐,那年最长的一个黑夜持续了三个月又十二天。当那虚弱的阳光从密匝的云层中透出来时,一只从北方飞来的渡鸦带来了令所有人都震惊的消息:北境长城倒塌了。

北境以北,用最坚硬的岩石砌成的长城,从一千多年前开始就耸立在那里,人们传说那是北境史上最传大的半神英雄克拉克■埃尔主持修筑的,一千多年来蛮族野人策动了无数次的进攻都被长城和守城的守夜人战士挡了下来。

长城倒毁后,再没有可以阻拦蛮族士兵的弯刀和他们跨下的火兽。北境以北在五年时间里笼罩在蛮族的狩猎场。

直到两年前,亚瑟国王陛下登基。

关于亚瑟国王的传说,阿尔弗雷德说将北境一年所生下的羊羔全部制成羊皮也写不完关于这位年轻国王的传说。有人说,亚瑟国王陛下是传说的半神英雄克拉克■埃尔的转世,每人都对作为人质被扣押在蛮族王宫中的亚瑟陛下骑着冰原狼,只带了一名侍卫一路杀出重围重返北境的事迹耳熟能详。

半年前,巴伦的父亲,中心城公爵将祖上历代相传的盔甲的宝剑交给了他。他骑上一匹全身雪白的马就跟着大军北上了。这一年亚瑟陛下在全国颁下圣旨,要求所有向他宣誓效忠的贵族及其藩卫随其北征,重新收复北境以北的土地。

半年后,一万两千人埋在了北境以北七尺厚的冰雪下。还有七千名勇敢的幸运儿策马跟在年轻国王高大的冰原狼后一路追踪蛮族残部。

半个月前,他们从一名蛮族俘虏口中得知蛮族已经内乱,狼主被弑,少主被控制在权臣手中;各部落间龉龃不断。

国王陛下马上亲自遴选了一千名游骑兵连续七日急行军追赶。

那天巴伦离年轻的国王只有不到一臂的距离,国王陛下比传说的还要英俊,半年的征尘令他年轻的脸庞线条渐变得坚毅硬朗。

国王陛下伸手搭在他肩上,说:“我知道你,红水河旁中心城巴伦家族的幼狼,你像你父亲一样忠诚和勇敢,但你比你父亲年轻得多。从北境到蛮地,半年了,死在你剑上的蛮人已经比你父亲还要多。年轻的勇士,你的剑还可以再杀几个蛮人。”

巴伦单膝跪下,拔剑出鞘:“直到最后一个蛮人的血流尽之前,我的剑不会再入鞘。我要为北境每一个死在蛮人手下的战士复仇,以血还血。”

现在,巴伦看着他的剑在雪光的映照下散发着的毫芒,他觉得天亮之后他的剑就可以入鞘了。

天明的时候,他们已经将蛮族少主不足一千人的残部逼进了雪谷中。

“就算是天上的七神战士下凡,也不能挽救这些披着火兽皮的野蛮人了。”每一个战士都在这样说,每一个人都拄着剑压抑着兴奋养精蓄锐等待黑夜的降临。入夜之后,这将是他们最后的一场杀戮。

黄昏的时候,蛮族少主派人将权臣的头颅送到了国王营中,并将历年的杀戮统统归咎他身上恳求仁慈的国王陛下宽恕,让他带着剩下的部族回到狭海对岸的蛮荒之地,并发誓永远不再侵犯北境。

但国王陛下拒绝了,他割下了使者的一只耳朵,叫他回去传话。只有一句话:“血要用血来还。”

全军山呼,山谷树上的雪纷纷堕落。

巴伦无法再睡着,他提着剑来到谷口,久久凝望着山谷里摇曳的火光。他第一次对这些蛮人产生了怜悯的心情。他现在才知道原来那些蛮人也是会恐惧的。

忽然间,前面丛林中一阵响动。一个火把拔开雪堆钻了出来,三条人影来到了面前。三个蛮人,两个魁梧如铁塔裹着兽皮。另一个是女人,身上缠着各种宝石、骨饰。

巴伦横剑一挡,正想发出警报。那女蛮人向前道:“年轻的北境勇士,我是卓葛卡族的王后,卓葛卡族最高贵最勇敢的战士莱卢克瑟斯的母亲,我要求见你们的国王陛下。”她说的不是蛮语,而是流利的通用语。

“我相信我们国王陛下对于会说话的三具尸体没有什么兴趣?”

“我是来阻止亚瑟他即将犯下的大错,如果他不听我今晚的这一番话,那么他的余生将在懊悔中度过。”

巴伦冷笑,剑尖挺了挺:“我认为亚瑟陛下犯的唯一一个错误是,他不应该叫我们等到天亮后再进攻,在白天我们才能更清楚看到你们临死前脸上的表情。“

女蛮后面露愠色,继续说:“年轻的北境勇士,你难道要看见一个父亲杀死他的儿子吗?我以为北境的文明人会比你们口中的野蛮的多一点仁慈之心。”

巴伦还来不及思索她话里的意思,已经听见后面有人轻轻地惊叫了一声。

一匹比巴伦的坐骑还要高出一头的冰原狼在阴影中走了出来,年轻英俊的国王陛下从冰原狼背上跳了下来,望着蛮后,良外,忽然长叹了一声;挥手示意巴伦退下去。

巴伦犹豫着看了看蛮后身边站着的两个提着弯刀的蛮人,亚瑟笑着举起他的剑,说:“巴伦,自从我十八岁握起了这把剑,至今从来还没有人能在我手里握着剑的时候伤得了我。你退下去,这是国王的命令。”

……

2012年5月15日 下午

昨天 | 全文

无题


当世界在坍塌,每一寸都正在沦陷

呼吸已经没有了意义,谁还要哀嚎

黑夜的铁幕像要统治到时间的尽头

光,已经一点点,一点点地变苍老

死去的想念,尸体正在变冰冷僵硬

最后是谁在怀念那一个温暖的拥抱

2012/05/13 | 全文

无题


也许,一直向前走

总会有一些故事可以去到时间的尽头

也许,一转身

就在下一个路口,时间已经淹没所有

像玫瑰凋谢在盛放前,

像歌曲结束在前奏

从山到海,从天上到地上,

从永远到永远

从干枯的血管到哽咽的咽喉

有一种遥远是,

再也无法牵起的,身边的手

有一种遥远去得太远,到了无法追赶的身后

2012/05/12 | 全文

铁皮人和剑客的森林

在进入这座森林四年又两天后那个雨后的下午,我听见水珠从树上、从天空中落下的水珠在那丛荆棘后面传来不寻常而清脆的声响,不是落在泥土里也不是落在枯枝败叶上的声音。

我从泥泞的树根下睁开疲倦的双眼,那是金属的声音,还夹着若有若无痛苦的呻吟声。人的声音。

有多久了?四年又两天,一共是1462天,我已经一千四百六十二天没有听到过人类的声音了,除非我把偶尔在黑夜来临对着火堆的自言自语也算上。

翡翠城的大智者在我进入这座森林前曾郑重地警告过我,这是一座永远走不出的森林,没有人可以里面走出来,所有进入这座森林的人最后连尸体都只能腐烂在里面的树脚下,连灵魂都无法从这里逃脱。

我那时对这些话嗤之以鼻,但现在我已无法像四年前那样坚信自己是正确的。每一天晚上我都觉得自己正在一点点地腐烂。

开始的时候我还想着要从这里逃出去,但后来我已经麻木每天就这样不停地向着前面走,开始的时候我还会觉得孤独难受,后来我已经习惯了和草丛里的无名野花对话,爬到树上听巢里还没学会飞的雏鸟唠叨。

但我错了,孤独是不可能被习惯的。当听到那久违的人类声音。我身体里爆发了也是睽隔多时的精力,当我用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分开荆棘丛后,我看见了身上长满了锈迹的铁皮人。

铁皮人有一个很长的名字,他说他的小矮人姑娘以前很喜欢他的这个名字。她说,你的名字长得一首诗。

那是一个很喜欢诗的姑娘,但他却只是一个樵夫。

后来当他不再是樵夫,变成了铁皮人后,他也常常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了。于是他就叫自己做铁皮人,虽然事实上他的身体是锡做的。

零碎的雨水落在锡皮上,像姑娘温柔的手指轻轻地随意地按着琴键。我说,那听上去就像谱上了曲的梦呓。

铁皮人笑起来,他一向很少笑和哭,因为这些太激烈的情绪波动很容易招致眼泪,而眼泪会令他生锈。

我问,这话很可笑吗?

铁皮人说,可笑的不是这话,而是我;很久很久之前如果我能像你这样说话,我想我的小矮人姑娘一定很欢喜,她会高兴地叫一声我那长长的名字,然后拉着我的手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一首诗了。

但我只是一个樵夫,铁皮人举起了他那把闪闪发光的斧头说,现在我连樵夫都不是了,我只有一个铁皮做空壳身体,我没有了我的心,比从前更不能感受到喜怒哀乐。

我有点怀疑地看着他,因为我还记得拔开荆棘后看见他时,他脸上现出的明显是恐惧的神情。他不是什么都感受不到的。他以为我是北方女王城堡派来追杀他的剑客。

他看见我时,我手里正提着那把剑。那把很久以前我从石头里拔出来的剑,剑柄上的宝石已经脱落,但剑锋仍然闪着光芒,四年来我身上的全部东西都已经丢弃或者毁掉,只有这把剑还一如最初。

我问,北方女王城堡里的剑客为什么会想杀掉一个铁皮人?

在夜幕降临后,我们两人坐在篝火前交换了彼此的故事。那火焰风里摇曳着,周围草丛树影中夜行鸟兽偶尔路过的声响第一次让人听着不会生出惧意。

铁皮人说,北方女王城堡的王子殿下、北方之国未来的国主喜欢上了他的小矮人姑娘,王子殿下认为占据着小矮人姑娘心的不应该是一个樵夫,那应该是为高贵的王子殿下预留的位置。于是他要将樵夫从那里驱逐出去,他用了最直接的方法。

铁皮人说,我现在已经记不起那五名剑客用宝剑刺穿我的心脏、切割我身体的那种痛楚了。后来那个铁匠为他重新打造了一副闪闪发光的躯体,那以后他更加是连痛是什么感觉都已经渐渐地忘记了。除了生锈,他再也不怕谁也再用剑锋刺痛他了。

——但你仍然会害怕,你在害怕什么?

——我获得了坚固的身体,但我也同时失去了我的心了。没有了心,我再也无法爱我的小矮人姑娘了。

我想要找回我的心,它曾经让我炽热地、幸福地、痛苦地爱过我的小矮人姑娘。

我听说手创了翡翠城、史上最伟大的大巫师奥兹阁下在乘他的热气球离开后来到了这座森林里。我想让无所不能的大巫师赐予我一颗心。

但北方城堡的王子殿下夺走了我的小矮人姑娘后,甚至想连我爱她的资格也彻底剥夺。他不想我重新得回我的心。

——你呢,带着剑的年轻人,你又是为了什么而进入这座被诅咒的森林?

——在很久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在翡翠城的先知那里听到了关于我自己的预言,后来我得到了一把剑,一把真正的宝剑。但我还差一匹马。

我记得曾经有过一匹马,雪白的身躯没有一根杂色的毛,而且她有一双同样雪白羽毛的翅膀。我记得的,我记得有这样一匹马,只是我不记得我什么把她丢失了。但其他人都说我从来没有过。

我想问问无所不知的奥兹大巫师,我的马儿现在哪里了。

铁皮人说,原来我们都为了寻找相同的东西进入了这座森林,但我已经在这里找了很久很久,久得已经让我身上的铁皮每一处都长出了锈迹,我还是没有发现奥兹阁下的一点踪迹。

——你放弃了吗?

不知道,铁皮人摇头,只是除了这一件事外,我再也其他可以做、值得做的事了。所以,只好一直在找。

——你知道吗?我们还是有一点不同的。

很多很多年后我还会记得那时铁皮人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痛苦,但痛苦得很安祥很平静的神色。

——你知道吗?我们还是有不同的。如果我找回我的马,那么如果从地上无法找到走出这森林的路,那就让我从天空中去找。但你呢,如果你一直只能在这森林里,就算你找回了你的心,你又可以怎样去爱你的小矮人姑娘,你在这森林里,她在别人的城堡里……

后来我的记忆也开始渐渐地恍惚了,我已经记不起铁皮人是怎样回答的。……

再到后来,我已经不太确定是不是曾在森林里遇见过一个全身是铁皮的人,有时我低头看时,森林里昏暗的光线让我看不清自己手上握的是剑、是斧头,是拐杖,是……

……

(2012年5月3日23点56分,信笔在一罐500ML纯生后)

2012/05/04 | 全文

看了《国土安全》Homeland第一季


在看到该剧相关介绍和背景资料时以为又是一部类似于《24》的情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类型片,但在花了三天时间将第一季看完后(事实是看了第一集后)就发现这是题材相类似但叙事风格明显不同的两种剧集。Homeland应该会更受文艺青年们的青睐,因为虽然这里面的叙述主线同样是反恐,刺杀、暗战、爆炸、阴谋等元素一个都没有少,但与《24》迥异的是,它讲得很有文艺范。或者说,这其实就是一部文艺青年版的《24》。

它是不疾不徐地展开,节奏被拉长注入戏剧冲突不明显的情节和电影语言来表现人物纠结的思和想,事实上12集的情节里能提取出来的干货很可能《24》里用两集就可以讲完了。扮忧郁摆POSE是文艺范的指定动作,而且技术含量和难度系数也并不高。但从这个角度讲,HOMELAND做得至少是本人颇为欣赏的是,它扮忧郁摆POSE的那些内容不至于零碎凌乱,而且基本上依附在一条清晰的主线上。而这一条主线就是上面说的其实是商业味很浓故事线,而事实上这部剧也不缺乏情节上的逆转和奇峰突变,虽然数量上与我们这种追求观影快感的肤浅观众的期待还是颇有差距,但亮点还是有的,悬疑紧张气氛时紧时放但一直贯穿着全剧,所以情节并不算沉闷。

另一方面,从形而上的角度讲,英雄与反英雄、爱国与反战,家庭与国家,宗教与宗教这些方面的东西用了一种很极端的形式推到观众面前,予人以很强烈的撕裂感,观众像是被到不得不思考的位置上,这也许才是这部美剧的成功之处。不过,个人还是喜欢那些让人一口气看下去舍不得快进的情节类型片。

2012/04/26 | 全文

“我的身体闪闪发光,让我很自豪,现在就算斧头滑出去也没关系,因为它已经无法再伤害我了。可是,我现在没有心了,我失去了对小矮人姑娘全部的爱,也不再关心她是否会嫁给我。”

2012/03/21 | 全文

兴奋剂大餐:碟中谍4


有一种电影的生命注定只有九十分钟。半个月前看的碟4现在再回想时记忆已经开始模糊,只留下尽是汤姆克鲁斯在耍帅的印象。但像这样的商业电影,它的目的并不是要成为电影学院教科书上的范例,甚至并不曾打算要赢取电影奖评委的欢心,它的目的是简单而直接以至于粗暴的,它就是为了给予观众九十分钟的快感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

商业电影有一种尴尬,就是即使它在票房上攻城掠地所向披靡也往往难以赢得艺术上的正面评价。商业电影仿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原罪,而艺术与商业被许多人认为需要割裂地区别看待,谈论后者被视为对前者的玷污。所谓的艺术电影在商业电影面前有一种天然的居高临下的感觉。但事实是,且不说艺术与商业之间并没有显而易见的区别标准,个人认为,拍出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的难度系数要比一部艺术电影难得多。因为前者以观众为中心,后者以自我表现为中心;揣测别人需要的是技术,表现自我需要的是悟性。

碟4无疑是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凭借这部电影汤姆克鲁斯成功地挽回了近年的颓势,证明了他还是颇具号召力的好莱坞一线性感男星,同时也是一个十分励志的银幕传奇,汤姆克鲁斯用身身经历证明了身高一米七并且是五十岁高龄还可以耍如此复杂和高难度的帅。作为一部商业电影,它只用心地经营演职员表字幕出现以前的内容,观众喜欢看到什么它就给你什么,而且每一样上面它都注入了大量的兴奋剂,无所不用其极地就只求把你推到高潮。戏中从俊男美女到名车利器、从异域风情到惊险搏斗,九十分钟里它能给出的全部都毫不吝啬地摆上台以作招徕,全程堆砌让人眼花瞭乱目不睱给。

到最后,你兴奋地走出影院激动不已地说“真好看”,但当别人问你的时候,你就却可能一脸茫然地说不出好看在哪里只能人云亦云地说阿汤哥好帅那辆宝马好酷迪拜塔那段太惊险了。就像吸食了一次大麻一样。
2012/03/04 | 全文

成熟的电影工业产品:战马

   

  整部电影洋溢着一种十分刻意的煽情,从镜头摄影、场景调度到情节编排和对白,以及背景音乐的渲染都透露这种明显的企图。也许是先入为主的成见,也许是人云亦云的随众心理,反正在观影的时候,是很能感觉到斯皮尔伯格从一开始选材到整体电影的经营都有着处处迎合奥斯卡的痕迹。虽然最后这部电影在奥斯卡上铩羽毛而归,饮恨洛杉矶高地;但事实上从某种角度而言,这部电影的用力就像工笔画,有点艳丽但确实不失精致,极尽煽情之能事却还是自有触动人心的地方。有些人类最质朴的感情情愫虽然被施上了脂粉但是能打动人心,而从商业的角度而言,这也是很讨巧的技法能够更广泛地和刺激地勾引起普通观众的情绪。

   这就是斯皮尔伯格的《战马》,情节铺排方方面面的电影语言都显得很娴熟行动流水,煽情煽得驾轻就熟信手拈来,几个战场场景的调度寥寥几笔中便勾勒出战争的张力又不致于喧宾夺主,体现出了背后一个成熟导演和成熟的电影工业体系。这部电影每一处都很标准,但就像工业机器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每一处都令人难以挑剔,却反而令人减淡了敬畏和喜爱,没了手工作品的个性。一加一的力量反而少于二,这便是这部电影的一点缺憾。

2012/03/04 |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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